为打破“35岁上限”的招聘规则叫好

为打破“35岁上限”的招聘规则叫好

( 2025-10-12 ) 稿件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要闻

本报评论员 薛

我国科学家研发仿生光热织物 既可秒升温又稳定耐用

新华社天津10月11日电在-20℃的严寒中,只需光照12秒,衣物表面温度就能迅速跃升至40℃;即使反复洗涤摩擦,储热性能依然稳定;还可实现精准控温,用于局部热敷理疗……这些过去依赖复杂电子设备才能实现的“智能保暖”功能,未来可能仅需一块织物就能轻松实现。近日,天津大学封伟教授团队受盐碱地植物“吸盐-泌盐”机制启发,成功研发出一种兼具高效光热转换与优异力学性能的分子太阳能热织物。该研究成果发表于材料学期刊《先进材料》,为下一代可穿戴热管理技术开辟了全新路径

据媒体报道,四川、浙江、广东等多地将部分事业单位报考年龄放宽,有的岗位要求38周岁及以下,研究生学历放宽到41周岁及以下。事业单位放宽报考要求,释放了打破就业年龄限制的积极信号。

一段时间以来,不少用人单位采用“35岁以下”的招聘条件,加深了就业群体的“35岁焦虑”。这一现象的成因很多。有的用人单位偏好使用年轻劳动力以降低用人成本,有的用人单位认为老员工不如年轻人好管理,还有的用人单位觉得生育后妇女请假多不好管。在较长时间内,全社会对不合理就业年龄限制的认识并不深刻,缺少足够的引导和干预。

2024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提出“消除地域、身份、性别、年龄等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和就业歧视”。这个意见适配当前我国人才结构的发展变化,也回应了广大群众的实际需要。消除对就业年龄的限制,能够营造更加公正的就业环境,减少因年龄歧视造成的人才浪费,提升全社会人力资源使用效率,推动形成“学习-工作-再学习”的良性循环。

当然,年龄限制要真正打破,还需加强系统谋划。凝聚反对年龄歧视的社会共识,放弃“年龄+学历”的简单筛选,逐步建立人才的多元化评价体系。不但在就业上考虑“大龄新人”,也在企业用人成本、家庭生活负担方面,为35岁以上人群解忧纾困。

消除就业年龄限制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它意味着社会珍视每个人的潜在价值,承认人才没有“保质期”,智慧与能力的发展轨迹因人而异。这种转变将帮助我们构建一个更加包容、高效且充满活力的现代社会。(评论员 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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